寶來-台中房屋新聞
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
租屋糾紛:房東提前終止租約!如何因應?
http://www.mydna.com.tw/article3397.html
導讀:
租套房租期為1年。住了3個月後,房東:我兒子從美國回來,要住在這個套房,所以要把房子收回。請在月底搬家,我會把押金退還。然而,契約內僅有載明乙方(房客)提前終止租約的條款,並沒有約定房東可以提前終止租約,房東可以隨意終止租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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